近日,有关公职人员下班后利用下班后的业余时间送外卖,立即引发广泛关注和热议。支持者认为这能够促进人才资源流动、实现人尽其用,为提升生活保障和职业发展“开闸”,反对者担忧这可能为权力寻租、利益输送“放水”。
公职人员下班后兼职虽然放开了政策的口子,但绝非“放水”,而是清晰地划出了扎紧牢笼的纪律红线。公职人员下班后兼职既是适应现实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之举,也有助于缓解一些在基层工作的公职人员的经济压力,切实考量他们在待遇与生活成本间的客观存在的差距,这也是对公职人员管理监督的精准施策。
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活成本攀升,公职人员寻求多元化收入来源的需求日益显现。公职人员下班后,允许在规范前提下从事副业,其背后有多重现实,更重要的是公职人员可以在不触碰“红线”的前提下,合理利用专业特长参与社会服务,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与个人价值的合理展现,同时也是构建现代化公职人员管理制度的一种探索,提升行政效能、增强队伍活力。
随着社会治理精细化程度提高,政策执行也呈现出与时俱进的特点,有了更多灵活性。我国对公职人员兼职的管理从强调公职人员的“全职性”和“忠诚度”,逐步松绑调整,回应对现实的需求,一些地方探索允许公职人员利用业余时间,从事讲学、写作、咨询等非营利性活动,前提是经过组织报备审批,且不与职权产生利益冲突。但《公职人员法》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公职人员不得“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,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”,这一底线条款至今仍是不可动摇的纪律红线。
尽管兼职政策有所松动,但基于公职人员身份的特殊性,手握公权力,公职人员兼职既可能为提升生活保障和职业发展“开闸”,也可能为违纪违法“放水”,其区别关键在于是否坚守纪律“红线”。公职人员兼职管理必须设立“防火墙”,不可触碰“红线”领域。首当其冲的底线是不得利用职务影响谋利,任何可能借助职务便利获取不当利益的兼职都应被禁止,这既是“防腐”,也是维护市场公平。其次,不得从事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职业。再者,不得影响本职工作。副业不能占用工作时间,不能分散履职精力,主次必须分明。最后,必须严格履行报告备案程序。透明监督是防止滥权的关键,任何兼职活动都应当放在阳光下接受组织监督。基层公职人员面临较大的生活压力,合规兼职收入可作为有益补充,缓解经济焦虑,反而可能降低腐败动机,促进廉洁从政。
这项政策的落地,关键在于细化标准与强化监督。各单位应结合自身特点制定负面清单,明确什么不可为,支持透明化操作,禁止暗箱操作。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抽查核查,对隐瞒不报、虚假申报、违规兼职等行为严肃追责。同时也要避免“一刀切”限制合理兼职,在守住底线的前提下,为公职人员发挥特长适当松绑。通过参与社会服务,公职人员可更深入了解社情民意,增强对社会需求的敏感度,反哺本职工作,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。这种跨界体验有助于打破机关思维定式,培养复合型人才,使兼职政策真正成为人才资源优化配置的利器,有助于促进知识流动和社会创新,避免人力资源闲置浪费,而非权力寻租的漏洞。
公职人员兼职管理应当坚持“放开渠道、管住边界”的原则,如同在河堤上开凿渠道,既要有引流活水的开放,也要有固堤防涝的约束,在鼓励知识流动和人才发展的同时,筑牢防止利益冲突的防火墙。唯有在“放”与“管”之间找到平衡点,才能让这项政策真正发挥积极作用。
(黄陂区横店街道办事处 丁思诗)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