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河北三河市禁止商户“红蓝黑”三色招牌事件闹得沸沸扬扬,在舆论聚焦下,廊坊市联合调查组迅速行动,对三河市委主要负责人作出免职处理,并要求全面整改。这不禁让人回想起沈阳“黑白招牌”事件,二者如出一辙,都是打着城市形象优化的旗号,行违背民意、损害商户利益之事,背后反映出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,值得我们深刻反思。
在三河市“禁色令”事件里,当地相关部门仅凭口头通知,在无充分法律依据的情况下,强制商户更换广告牌颜色。“红色代表火,让人亢奋;蓝色太俗”,这样荒诞的理由竟成了政策推行的依据。从街边小店到蜜雪冰城这样的连锁品牌,乃至医院的“红十字”标识都被波及,被要求改成绿色。这一行为不仅严重干扰了商户的正常经营,增加其经济负担,还破坏了城市商业景观的多样性,使得原本充满烟火气的街道变得千篇一律,城市活力大打折扣。
而沈阳的“黑白招牌”事件同样令人咋舌。大东路历史文化街区改造,引入专业设计团队,本是提升城市形象的好事,可最后却将商铺牌匾统一成“黑底白字”的新中式风格。从网友拍摄的视频来看,整条街的店铺招牌色调暗沉,风格统一,不仅难以辨认店铺特色,还被吐槽与“殡葬风格”相似。即便相关部门回应称是采用中国水墨画的黑白灰为底色,辅以金黄、砖红等提亮颜色,并会结合意见进行调整优化,但这一决策初期未充分考虑商户和群众感受已是不争的事实。
这两起事件背后,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影子清晰可见。形式主义作祟,使得部分领导干部只注重表面的整齐划一,将城市治理简化为一场视觉上的“面子工程”,用个人审美和主观臆断代替科学规划与民意考量。他们不顾实际情况,不考虑市场规律,不尊重商户的经营自主权,盲目追求所谓的“城市形象”,却忽略了城市的本质是为人服务,商业的活力在于多元与包容。
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,任何行政行为都应在法律框架内进行,权力必须受到制约和监督。地方政府在制定政策和决策时,应深入调研、广泛征求意见,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和市场规律,确保政策的科学性、合法性和可行性。同时,要建立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机制和问责机制,对那些滥用权力、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,必须严肃追究责任,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,切实维护群众利益。(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长轩岭街道办事处 李顺琦)